
發布日期:2020-9-18 7:22:02 訪問次數:477
(1)在新建或擴建的智能化建筑中,綜合布線系統纜線的敷設和設備的安裝方式,應采用暗敷管路槽道(包括在橋架上)和設備箱體(底座)或盒體暗裝方式,不宜采用明裝箱體和明敷管槽方式,以免影Ⅱ向內部環境美觀。原有建筑改造成智能化建筑需增設綜合布線系統時,可按工程實際盡量創造條件采用暗敷管槽系統,只有在不得已時,才允許采用明敷管槽系統。
(2)管槽系統是智能化建筑內的基礎管線設施之~,要求與以及信息點的標號,標簽書寫應清晰、端正并正確。
(3)布放的線纜應平直,不得出現扭絞和打圈等現象,更不能受到外力擠壓和損傷。
(4)信號電纜、雙絞線纜、電源線、光纜及建筑物內其他弱電線纜應分離布放。
(5)布放線纜時,在牽引過程中吊掛線纜的支點相隔間距不應大于1. 5m。
(6)布放線纜應有冗余。在設備間和2級交接間雙絞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3~6m,工作區為0.3~0. 6m,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。(7)線纜布放過程中為避免扭曲和受力,應制作合格的牽引端頭。如果采用機械牽引,應根據線纜布放環境、牽引長度和牽引張力等因素選用集中牽引或分散牽引等方式。
下一信息: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總體方案的設計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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